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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教师聘任与管理规定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11-05    点击:2157次

 

一、聘用教师范围
1.从学校各院系在岗的主讲教师中选聘;
2.从离退休教师中聘任适量的主讲教师;
3.从当地企事业单位聘任部分兼职指导教师;
4.从教学点(函授站)所在学校或当地其他学校聘任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
二、教师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主讲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
4.辅导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熟悉所辅导课程,并能胜任各项辅导工作的专职教师;
5.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或是具有硕士、博士学历的优秀在校生;
6.熟悉教育教学方法及规律,重视教学方法研究。
三、教师聘任程序及合同
1.成人教育学院根据教学任务,在校内外公开招聘主讲教师和部分兼职教师,公布需聘任的课程、教师人数及对主讲教师和兼职教师的学历及职称要求;
2.成人教育学院对应聘教师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试讲并由学院组织教学专家评审和考核;
3.成人教育学院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聘任,并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聘用教师协议书》。
四、教师考核管理办法
1.考核内容:教学各个环节完成情况、教学纪律、教学态度、课堂教学效果等。
  2.考核方式
(1)教学专家组成员对任课教师随机听课,对课堂教学效果给予评价打分;
(2)学生评价。每学期结束前,学生在平台上对本学期每门课程教师授课情况进行评价。
(3)成人教育学院和各教学点(函授站)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材料进行检查、评价,包括教案、试卷等;
  3.考核结果: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将各项考核内容量化,最终做出定性结论,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级,对评定为差的教师以后将不再聘用。
五、本规定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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