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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11-05    点击:3868次

 

根据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教学培养计划》的规定,为全面提高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综合素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获得课外学分的具体内容和项目
项目
获奖等级或内容
学分
备注
学科竞赛
省市级
一等奖
5
具体得分参照学科竞赛得分细则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选拔后参赛
2
直接参赛
1
校级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选拔后参赛
1
院级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参赛者
0.5
科技论文
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6
学院评分
正式学术刊物
第一作者
4
学术会议论文集
第一作者
2
第二作者至第五作者依次得分为:第一作者所得学分数乘以系数0.8、0.6、0.4、0.2。
校园文化活动
省市级
一等奖
4
具体参照学院校园文化活动细则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参赛者
1
校级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院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二、申报流程
学生在校期间,凭获奖证书和组织单位提供的获奖文件,由教学点(函授站)于每学年3月统一上报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经学院审核确定后,学生获得相应的学分,并计入学生个人成绩单。
三、成绩管理
课外学分计入学生个人成绩单。毕业资格审核时,不计入平均成绩。
四、管理与审查
学院对教学点(函授站)上报材料进行审查时,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毕业答辩资格。
各类得分项目的具体执行细则由学院具体制定。
五、本办法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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