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教务管理当前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 教学教务管理 > 正文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教学资料上报、存档的规定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11-05    点击:3171次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点(函授站)教学组织,保障教学点(函授站)教学质量,现对教学点(函授站)各项教学文件做出一系列规定,目的是使我院能够及时、准确的掌握各教学点(函授站)的教学组织安排情况,引导、监控各教学点(函授站)教学组织规范、有序的正常进行,从而保障成人教育教学质量。
本着各教学点(函授站)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的原则,做出以下规定:
一、教学点(函授站)每学期必须上报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的教学资料
教学点(函授站)必须认真组织学生每学期的面授、作业、考试、毕业等教学环节,每学期将面授与考试安排及时上报学院平台审核。
(一)面授资料信息
每学期至少面授之前20天,各教学点(函授站)将聘任教师信息、课程表上报至成教平台,学院通过平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学点(函授站)方可组织面授。
(二)考试资料信息
各教学点(函授站)至少考试前20天在平台上为学生进行考试预约操作。考试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各站点将成绩导入平台(导入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由平台生成总评成绩),学院对成绩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布成绩,学生即可在工作室看到。
(三)影像类资料
采取纯面授学习或是”网络+面授”学习模式的课程必须提供面授和考试的现场照片(1-3张),照片要求能够体现该门课程的学生数量以及授课教师,每张照片以“课程名称+授课或考试日期”命名,发至OA邮箱。
二、教学点(函授站)必须归档备份的教学文件
教学点(函授站)必须做好文件归档工作,以备日常检索和主办院校检查。
教学点(函授站)教学文件归档的范围包括:上报学院的资料、学生相关资料(包括考勤记录表、平时作业、考试试卷、考场记录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论文成绩评定表等)、日常教学规章制度、个别问题的处理记录等。归档形式包括纸质版与电子版两种。
三、教学点(函授站)上报教学资料的完备程度、及时程度、真实程度与自行归档的教学资料的完备程度、真实程度将作为学院对教学点(函授站)教学组织管理考核的一个重要标准。
四、本规定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京ICP备09080943号-2 版权所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联系方式:010-89739082、010-89739083、010-89739085、010-89733309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18号 邮编:102249 投诉电话:89733309-858  京公网安备11011402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