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
1.成人教育毕业生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在学院统一管理下,由学院组建的答辩委员会和各教学点(函授站)组建的答辩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2.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答辩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专业学术问题,对答辩现场有争议的答辩成绩进行审议。
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包括兼职),成员需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少于1名。由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任组长,组员由院长聘请,领导本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3.答辩小组的组成
答辩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文字材料,为学生评定答辩评语和成绩。
答辩小组由教学点(函授站)组建,由3-5人组成。成员以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持有者为主,人员不足时可从答辩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中择优选取。
小组成员职责:答辩主持人1名,负责策划和组织整个答辩工作;答辩教师1-3名,提出问题并对学生答辩情况进行现场点评;秘书1名,负责汇总答辩题目及答辩评语、成绩。
4.答辩小组组成名单的确定
教学点(函授站)教学负责人提出答辩小组建议名单,由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后方可进行工作。
5.答辩主持人聘用条件
按照答辩主持人和答辩教师资格的相关规定,答辩主持人应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答辩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和研究经验。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担任。学院答辩委员会要对答辩组成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登记存档,确保答辩工作的师资和质量。
6. 答辩小组具体工作
(1)制定答辩工作详细计划,填报答辩申报表,报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批后确定与实施。
(2)对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过程进行严格的形成性考核,凡写作态度不认真,未按要求填写指导过程和写作过程考核表和初审、复审不合格的学员不安排答辩。
(3)对设计(论文)的答辩过程进行具体实施与管理。
(4)梳理与整合答辩过程的正式材料和辅助材料,保存答辩过程的原始记录材料。
二、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答辩工作必须在每学年的春季6月初和秋季12月底完成,成绩上报工作必须在每年6月10日和11月10日前结束,以保证毕业证的按时办理。
三、毕业生答辩的工作程序
1、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将本学期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需答辩的专业、答辩的人数、网上或现场答辩形式在答辩前一个月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审核后,并做出答辩计划,报学院答辩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料的收集
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由各教学点(函授站)在答辩前三周向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料电子版: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申请表;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名单、论文名称和答辩顺序;
(3)每位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资料,包括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与成绩评定表、毕业设计(论文)终稿电子版等。
3、答辩场所、设备的准备及要求
教学点(函授站)应准备答辩的答辩室、候答辩室。答辩室供学员答辩时使用,候答辩室为待答辩学员休息准备。
对于远程答辩,教学点(函授站)应当在答辩教室架设两台能够登陆学院软件双向视频会议系统的多媒体计算机(含:摄像头、音箱、麦克风等)一台用于学生答辩,另一台用于教学点教师和记录员参加答辩会议,学生答辩机建议配置:PIV 主频2G以上 内存512M。
4、答辩的组织准备工作
答辩时学院派专人进行答辩前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支持,以保证答辩的顺利进行。远程答辩在答辩前1—2天,学院教学管理部门通知学院的技术管理部门开设毕业答辩会议室,各教学点(函授站)应完成答辩场所、设备的准备及调试工作。计算机专业参加答辩的学生应提前一天在教学点答辩教室计算机上安装毕业设计程序。
答辩前,各教学点(函授站)应安排教师给学员讲授答辩要求,并及时通知学生答辩的时间、顺序,在候答室、答辩室外张贴公布,同时各教学点(函授站)还应维护答辩场内的正常秩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答辩室内。
答辩前5分钟,第一位答辩的学生必须就位,管理人员通知下一位答辩学生准备。学员答辩时应出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对答辩违纪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答辩过程
(1)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确定答辩人答辩方案。
(2)答辩人用10-15分钟陈述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理由、研究思路及毕业设计(论文)主要成果(或结论)。(现场答辩的学员需用powerpoint进行演示;远程答辩的学员需通过网络将powerpint演示文稿传送学院专业负责人进行审阅)。
(3)答辩教师对答辩人答辩的情况进行当场点评,并给出答辩评语和原始分数。答辩主持人组织答辩教师对学生答辩过程进行评议,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等级评定标准表》(附件29),并参照初审、复审情况给出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答辩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学生的回答情况和答辩评语,成绩由答辩秘书记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与成绩评定表》(附件30),答辩主持人和答辩教师须在评审表的相应栏目内签名确认。
(4)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成员确认答辩者文字材料未达到基本要求、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可在学籍有效期内再次参加答辩。
(5)答辩主持人根据整个答辩过程撰写本次论文答辩的总结报告并将优秀论文的整套材料上报学院档案管理部门建立优秀论文资源库。
6、成绩上报
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主持人组织答辩教师对学生答辩过程进行评议,得出最后成绩,上报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复审后,各教学点(函授站)进行存档。
四、本办法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