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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3年下半年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准考证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3-11-18    点击:2887次

各位考生:
2013年下半年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将在2013年11月2日(周六)上午9:00—11:00进行,现将有关考试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领取准考证
1、报考北京考点的考生请到考生所属学习中心班主任老师处领取准考证。
2、报考外埠考点的考生请在10月中下旬持有效证件到自己所报考的考点(电大)领取准考证,各电大联系电话及地址请查阅附件一。
二、关于考试地点
1、北京考点考生
       考场设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南校区第三教学楼内;
       考点位置及考场分布见附件二。
2、外埠考点考生
       关于考场的详细信息见准考证。
       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后,认真确认考试地点、考场位置等相关信息,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在考前应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上午8:30开始)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上午9:30)禁止入场。考试全过程中(上午9:00至11:00),考生不得中途离场。
    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为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
3、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钢笔)、直尺、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进入考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验。
5、考生在拿到试卷和答题卡后请从试卷封面取下试卷类型条形码,粘贴到答题卡指定位置,并在试卷封面相应位置填写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凡因不按规定粘贴条形码、不正确填写个人信息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答题前请将答题卡上的学校、姓名、准考证号填写清楚,并用2B铅笔涂黑准考证号码对应的数字信息点。凡因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一律不计成绩。
7、请考生按要求作答。客观题部分须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在试卷上答题一律不计成绩。主观题部分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钢笔)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否则不计成绩。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9、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须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将答题卡和试卷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员收齐检查无误后允许方可离开考场。
    考生不得将答题卡、试卷带出考场,否则按违反考试规定处理。
11、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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