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外埠函授站)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外埠函授站) > 正文

2013春季学生评优方案

作者: 来源: 日期:2013-11-18    点击:4154次

各位同学:
大家好!
为了表彰在我院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特举办以“标榜优质学员,分享学习经验”为主题的学生评优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籍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学生
二、评选类别
优秀学生(共50名)   优秀毕业生(共50名)
三、评优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守我院相关规定及政策,在读期间无违纪记录;
(2)所有成绩平均分80分(含80分)以上,无补考记录;
(3)学习态度良好, 勤奋刻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参与学习讨论和互动,主动与老师和同学沟通;
(5)自主学习能力较强,能够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和学习资源;
(6)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工作生活中;
2、除以上条件外,“优秀毕业生”还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符合学院规定的毕业条件,通过毕业审核;
(2)如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含良好)以上,通过网络统考,且获得学士学位。
注:优秀毕业生评选,只针对本学期毕业的学生。
3、优先评选条件(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可优先参评)
(1)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并有良好表现;
(2)对远程教育或学院教学及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
(3)将所学知识应用到本职工作中,显著提高工作效率并获得单位嘉奖;
(4)有其他突出表现或成绩者。
四、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
• 学习中心在籍学生总数少于100名,1~3个名额;
• 学习中心在籍学生总数100~500名,3~6个名额;
• 学习中心在籍学生总数大于500名,3~10个名额;
2、优秀毕业生
• 学习中心本学期毕业生小于50名,1~3个名额;
•学习中心本学期毕业生50~100名,3~6个名额;
•学习中心本学期毕业生大于100名,3~10个名额。
注:优秀学生和优秀毕业生不可兼得,若上报总数超过50名,将择优评选。
五、评选材料
1学生评优审核表
2照片:两寸证件照(审核表用);工作、生活照片若干
3其他能反应学生优秀事迹的资料,如证书复印件、照片、音频文件、媒体报告扫描件等。(强烈建议提供,可增加学生评选机会)
注:以上材料必须提供电子版,所有上报的材料视为允许学院进行宣传使用。
六、评选程序
1、学生上报材料
学生依据评选条件填写学生评优审核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参评材料上报所在的学习中心。
2、学习中心初审
学习中心对学生的上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评优候选人,将初审通过的学生电子版材料及汇总表上报到学院。
3、学院终审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候选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优秀学生和优秀毕业的名单。
七、时间安排
九、表彰奖励
1、学院主页公布获奖名单,颁发“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2.个人学习事迹上传学院网站报道展示或编纂成册进行宣传。
注:获奖学生统一到所在学习中心领取荣誉证书。
                       
               学生服务中心
                                                                                                       2013年6月3日

 

京ICP备09080943号-2 版权所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联系方式:010-89739082、010-89739083、010-89739085、010-89733309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18号 邮编:102249 投诉电话:89733309-858  京公网安备11011402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