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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退学管理规定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11-05    点击:5166次

 

一、退学流程
1、学生退学首先向所属教学点(函授站)提出申请,上交纸质版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学生退学申请审批表》(见附件),教学点(函授站)初审后在成教平台上进行退学申请操作,学院平台审核通过之后学生退学成功。
2、正常因故退学的学生,学院发给学习证明和单科学习成绩证明。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发给学习证明,但不得重新入学,其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二、退学办理时间
学院随时受理退学申请,集中于每月最后一周办理一次退学手续。
三、退费的办理
  1、学生申请退学的时间以教学点(函授站)审核签字盖章日期为准;
2、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提出退学申请的,可全额退还本学期学费;超过一个月提出退学申请的本学期学费不予退还(注:在校生以实际开学时间为准,新生以入学时间为准)。
3、学生申请退学时应附上所交学费及教材费的收据或发票,收据或发票不全者,不予退费。
  4、学生证应交回学院(适用于北京地区学生)。
  四、退费领取方式
1、邮寄方式:教学点(函授站)将退学学生的学费直接汇给学生本人。学生需在《退学申请表》中注明详细地址、收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自取方式:退学学生的退费采用“自取方式”,学生本人须在退学申请表中注明,教学点(函授站)在退费手续办理完毕后,电话通知本人前来领取。如本人确实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取款时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时实施。
六、本规定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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