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毕业材料及证书领取的规定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11-05 点击:4242次
毕业材料及证书是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学生重要的学历证明材料,一旦遗失不能补办。为了保障我校毕业学生材料及证书的发放工作有序进行,满足我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参加当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报考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内容如下:
一、毕业材料及证书的领取规定:
1、毕业学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
2、毕业学生在办理毕业手续时,需填写《毕业结算单》办理结算手续;
3、毕业学生需交回学生证,结算后由学校财务人员在《毕业结算单》上签字;
4、毕业学生持学校财务人员签字后的《毕业结算单》领取毕业材料及证书;
5、毕业材料及证书发放人员应验明学生身份后,由毕业学生核对毕业材料及证书上的个人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领取。
二、毕业材料及证书的代领规定:
1、毕业生本人需提供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需注明本人不能亲自领取的原因、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2、被委托人领取毕业证书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书原件一份;
3、被委托人按照毕业材料及证书领取流程,结算后领取毕业材料及证书;
4、发放毕业证书的老师需验证被委托人身份证件的真伪后,将委托书、毕业生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备案;
5、被委托人核实毕业材料及证书上的信息无误后,签字领取。
三、毕业材料及证书的保留期限:
1、自毕业材料及证书发放之日起,毕业学生未办理领取手续且费用未结清的,毕业材料及证书最多保留六个月;
2、自毕业材料及证书发放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办理领取手续的按照学生自动放弃处理。毕业学生有欠费者,撤销毕业信息、所有毕业材料及证书退回学校统一销毁;
3、如因学生变更联络方式原因,办理毕业手续的通知无法告知到学生本人,毕业材料及证书一经销毁,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本规定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